本网讯:3月6日,在江西省遂川县“碳中和”生态司法修复林示范基地,遂川县法院环资庭干警联合当地检察院、林业局工作人员,共同组织负有生态环境修复义务的当事人进行补植复绿。
法官、检察官向被告人及植树工作人员宣讲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今年1月,遂川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林某等五人犯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依法判处五名被告人承担修复生态环境责任,应补植复绿共计17亩。当日,林某等五名被告人及其聘请的十余名专业人员开展植树劳动,在指定区域内栽种树苗。在林业工作人员的专业指导勘查下,当日栽种树苗逾17亩,取得了较好的生态修复效果。

法官参与树苗栽种工作
据悉,遂川县“碳中和”生态司法修复林示范基地总面积达320亩,系江西省首个将林业“碳中和”元素与生态司法修复相结合的示范基地。下一步,遂川县法院将立足司法职能,积极发挥环境资源审判效益,稳步推进“碳中和”基地项目建设,切实守护好当地碧水蓝天。
作者:邹芳 曾佐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