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设备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具体操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2-11-02

 

近期,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专项再贷款与财政贴息配套支持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扩市场需求增发展后劲。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薄弱领域设备更新改造的决策部署,增加制造业和服务业现实需求、提振市场信心,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省审计厅、江西银保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明确我省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对象、贴息标准和期限、贴息方式、操作流程以及政府采购支持措施等。

一、支持领域

教育、卫生健康、文旅体育、实训基地、充电桩、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新型基础设施、产业数字化转型、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和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等十大领域。

二、贴息对象

自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施行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市场主体(包括有关中央驻赣单位)取得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设备更新改造贷款,财政按规定予以贴息:

(一)项目要求:在国家发改委依托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确定的项目备选清单内;

(二)贷款要求:由21家全国性银行发放,贷款发放日期在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贷款期限不得低于1年,前三年内贷款利率不高于3.2%,不低于2.5%;

(三)采购要求:已签订设备购置或更新改造服务采购合同,签订日期在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并支付首付款;

(四)其他要求:已获得人行再贷款支持。

三、贴息标准和期限

对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由中央财政给予2.5个百分点的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贴息方式

(一)贴息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给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收到省财政厅拨付的贴息资金后,在收息时予以扣除。

(二)贴息资金采取先预拨后结算制度。

五、操作流程

(一)第一季度贴息资金申请与审核。

1.经办银行按月向省财政厅提出贴息资金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省财政厅在收到贴息资金申请后,预拨第一季度贴息资金需求的80%。

3.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贴息资金审核,审核通过后,拨付剩余20%贴息资金,对不合格的将予以追缴或扣回。

(二)后续季度贴息资金拨付与确认。

1.从第二个季度起,对符合贴息条件的项目,省财政厅按该季度贴息资金需求的100%全额预拨。

2.在季度结息后,根据当季度贷款实际情况,补发或追缴、扣回相应贴息资金。

六、政府采购支持措施

鉴于国务院在包括教育、卫生健康、文旅体育等十大领域实施设备更新改造贷款贴息的决策部署性质特殊,对上述领域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采购单位可以按照单位内控制度不公开采购意向;可以采取非招标采购方式组织实施,确需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在确保资金来源的前提下,采购预算可以按照虚拟预算的方式办理。

 

《通知》的出台为引导有关商业银行和市场主体做好贷款投放和申请财政贴息工作,进一步提高项目落地效率提供了政策支持及操作指引。下一步,省财政厅将加强和各部门、金融机构的协作配合,加强对申请财政贴息工作的指导和政策宣传,确保将设备更新改造贷款贴息政策落实落细,为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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