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努力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有力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艾城镇多措并举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镇领导下村调解矛盾纠纷)
一是狠抓组织建设,调解组织网格化。艾城镇成立了镇调委会;村(社区)也相应成立了村级调委会,村(社区)主任为调委会主任、综治专干为副主任。
二是加强阵地建设,规范调解档案管理。各村(社区)将平日的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登记在民间纠纷调处情况登记册,并于每月28日前汇总上报。
三是提升队伍素质,抓好调解员培训。通过讲述真实案例解析与人民调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
四是加强法制宣传,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民法典》、《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针对矛盾纠纷热点和群众亟须的法律常识,引导群众知法、学法、守法、用法。(镇司法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