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出台首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地方标准

发布时间:2024-02-01


1月30日,《江西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备及运行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行,《导则》已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江西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来的首个地方标准。


该《导则》旨在推进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设施设备配备及运行,促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提质增效。它提供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收运、处理设施的配置和运行的标准依据,以推动江西省生活垃圾设施设备配备和运行的精细化标准化发展。

《导则》共7章16节,主要围绕制定《导则》的适用范围、标准化术语表达、明确基本规定引导、完善收集设施布局、提升转运设施标准、规范收运车辆管理、严管处理设施运行七大方面展开。它强调因地制宜制定标准要求,规范配备和运行,强化全链条建设和管理,细分区域环节,并着力提升其实用性。

通过该《导则》的指导作用,将有助于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备与运行,推动江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迈入标准化轨道,加快推动江西生活垃圾分类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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